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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提示

yyx · 2025-09-12

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拟于2025年10月中下旬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现将报名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需持正式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或即将超过有效期,应尽快补办和办理新的二代身份证。

2.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考生有关户籍、学籍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在此提醒广大考生,特别是非应届考生要及时与户籍地(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学籍地报考)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咨询地址及电话详见附件1)取得联系,获知相关信息及程序,做好准备工作,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3.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段内,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hljea.org.cn/),进入“服务大厅”项下的“网报中心”点击“202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或者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及缴费。特别提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经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予退费,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4.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政策规定将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hljea.org.c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以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最新报名动态。

附件:

1.黑龙江省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地址、咨询电话统计表

2.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5年9月12日

黑龙江省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地址、咨询电话统计表
单位名称咨询电话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招生考试院0451-53636400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61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13030066105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157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高等教育考试中心15245118448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副38—4号
哈尔滨市道外区招生考试中心0451-88953999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方里街266号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发展中心招生考试部0451-58675839哈尔滨市松北区龙江第一村新区第四小学院内八角楼
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考试中心18546257683哈尔滨香坊区旭东街55-7-2号
哈尔滨市平房区招考院0451-86818301哈尔滨市平房区龙滨路21号(平房区教育局)
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考试中心0451-57343415哈尔滨市呼兰区格林雅居商服3号楼6门
哈尔滨市阿城区招生考试院0451-53766859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大街202号
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考试中心0451-53124937哈尔滨市双城区腾达大街(教育局东院)
哈尔滨市依兰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0451-57237924哈尔滨市依兰县牡丹西路中段,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哈尔滨市宾县招生考试中心0451-57918016哈尔滨市宾县教育局二楼西侧
哈尔滨市方正县教育考试中心0451-57117915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世纪大道三号
哈尔滨市五常市招生考试中心0451-53522058哈尔滨市五常市教育局二楼
哈尔滨市巴彦县教育考试中心0451-57529891哈尔滨市巴彦县兴工路20号教育局三楼考试中心
哈尔滨市木兰县教育考试中心0451-57085398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民主二道街166号木兰县教育局一楼
哈尔滨市通河县招生考试院0451-57423417哈尔滨市通河县教育局二楼
哈尔滨市尚志市教育考试中心0451-53323213哈尔滨市尚志市教育局二楼西
哈尔滨市延寿县教育考试中心0451-53024152哈尔滨市延寿县延寿镇东公安街6号(延寿县教育局二楼)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招生考试院0452-2428206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工建路187号(原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314室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招考院0452-2553355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228号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招考院0452-6197715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曙光大街66号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452-6325438,0452-6320700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府2号院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招考院0452-6883646富拉尔基区红岸大街文治路70号(原站前小学幼儿园)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招考院0452-668820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繁荣路43号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招生考试院0452-6565782 ,0452-6561388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实验小学青少年宫二楼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招生考试院0452-5822411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县府街8号教育局二楼东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招生办0452-3323854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城南新区文化路教育局
齐齐哈尔市依安县招考院0452-7033531 ,0452-7033530齐齐哈尔市依安县育才街教育局5楼503室
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招考院0452-8222725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镇建设路169号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招考院0452-5637703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发展街2号甘南教育局二楼高招室
齐齐哈尔市富裕县招生考试院0452-8942201齐齐哈尔市富裕县教师进修学校综合办公楼402室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招生考试院0452-4522190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政府二号院1号楼3楼招生考试院
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招考院18045258341,0452-4323461 齐齐哈尔市克东县人和路146号
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招考院0452-7668670,0452-7668669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东楼209室
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0453-6986067牡丹江市西安区江滨大街江滨六道街(往南走到头)
海林市招生考试院0453-7233405海林市城区英雄街12号
东宁市招生考试中心0453-3622758黑龙江省东宁市光明街11号
绥芬河市招生考试院15046371755,0453-3935140绥芬河市教育局三楼306室同福街46号
林口县招生考试院18714439111,0453-3532599林口县迎宾路220号实验学校西门
穆棱市教育考试中心0453-5634012 0453-5634011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 和平大街652号(教体局二楼 考试中心)
宁安市招生考试中心0453-7688203宁安市北仓西街6号
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0454-8635653佳木斯市向阳区保卫路483号
佳木斯市富锦市招生考试院0454-2323481佳木斯市富锦市东平路南段教育局一楼
佳木斯市桦南县招生考试院0454-6299615佳木斯市桦南县教育局东楼二楼
佳木斯市桦川县招生考试办公室13836679088,0454-3839121佳木斯市桦川县教育局
佳木斯市汤原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0454-7622414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建设街西段
佳木斯市同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454-2921786佳木斯市同江市建设路227号
佳木斯市抚远市招生考试院0454-2132672佳木斯市抚远市佛山路51号
佳木斯市建三江0454-5791061建三江迎宾路396号
大庆市招考院0459-6390400,0459-4664135大庆市教育局408室
大庆市萨尔图区招考院0459-4663994萨尔图区政府五楼C509
大庆市让胡路区招考院0459-5153568,5153517让胡路区行政服务中心北门405室
大庆市肇州县招考院0459-8525023肇州县政府二号楼413室
大庆市杜尔伯特县招考院0459-3422824杜尔伯特县教育局1楼招生考试院
大庆市大同区招考院0459-6165606大庆市大同区政府673室
大庆市红岗区招考院0459-4194475红岗区教育局二楼招生办
大庆市龙凤区招考院0459-6243801,0459-6244513龙凤区政府218、230办公室
大庆市肇源县招考院0459-8235217肇源县教育局一楼106室
大庆市林甸县招考院0459-3322950林甸县教育局二楼招生考试院
鹤岗市招生考试院0468-6110710鹤岗市工农区西解放路221号
鹤岗市宝泉岭招生办0468-3779607鹤岗市宝泉岭宝泉大街48号宝泉岭高级中学
鹤岗市萝北县学生资助与招生考试教育信息中心13089772390,13846856809
0468-8967588
鹤岗市萝北县第一小学前楼三楼
鹤岗市绥滨县招生办0468-7872885鹤岗市绥滨县松滨大街482号
双鸭山市招生考试院0469-4282784双鸭山市尖山区西平行路430号
双鸭山市招考院(红兴隆地区报名点)18646950678双鸭山市红兴隆
双鸭山市集贤县招生考试院0469-6128616  ,0469-6128617集贤县福利镇学府路教育和体育局
双鸭山市宝清县招生考试院0469-5422729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
双鸭山市友谊县招生考试院0469-5812861友谊县友谊路105号招生考试院
双鸭山市饶河县招生考试院0469-5622679、18646991026饶河县教育和体育局院内
七台河市招生考试院0464—8270194桃山区景丰路2号
勃利县招考办0464-8538989,15704641000勃利县教育局南大直路60-4号
伊春市招生考试院0458-3878473伊美区新兴西大街3号伊春市教育局
伊美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0458-3022838伊美区新兴中路86号(区政府后院)
友好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0458-3298248 , 0458-3298219友好区和平路121号
南岔县考试服务中心0458-3476098南岔县中纬大街118号
嘉荫县招考办0458-2689297嘉荫县朝阳镇建设街1号
铁力市招生办0458-2283405铁力市团结社区8组(教育局二楼)
爱辉区招生考试中心0456-8248143,8248587黑河市爱辉区电业街96号
北安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0456-6428366北安市兴安街147号教育局四楼403室
五大连池市招生考试中心15846866699 0456-2836008五大连池市教育局三楼307室
嫩江市招生考试中心0456-7524516,7524298嫩江市嫩兴路528号503室(党校院内)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招生考试中心15304560178 0456-7223992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305室
逊克县招生考试中心0456—4461608逊克县教育局
孙吴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0456-8422927,8429138孙吴县中央大街教育体育局三楼
绥化市北林区招考院0455-8223126北林区花园街115号(绥化市第三中学院内北林区教育局招生办)
绥化市安达市招考办0455-7333685黑龙江省安达市十一道街北200米职教中心643室
海伦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0455-5723615,5758897海伦市广播局小广场西侧门洞
绥化市肇东招考院0455-7716524肇东市八道街教育局
绥化市望奎县招生办0455-6755010望奎县教育体育局二楼招生办
绥化市兰西县考试中心0455—5628037兰西县东二道街教育体育局一楼考试中心
绥化市青冈县招生办18645533033,15636160978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1043室
绥化市庆安县招考办0455-4340367庆安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绥化市明水县招考办0455—6213020绥化市明水县文体街3号
绥棱县招生考试院04554626310,13845555581绥棱县教育局二楼217室
大兴安岭新林区招考院0457-3183406新林区新林镇园林路103号
大兴安岭呼中区招考院0457-3438554呼中区呼中镇向阳路124号
大兴安岭呼玛县招考院0457-3513523呼玛县龙江街64号
大兴安岭塔河县招生考试院0457-3604058塔河县中央大街85号
大兴安岭漠河市招考院0457-2887378漠河市商贸路9号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招考院0457-2122994加格达奇区大桥西路2号
鸡西市招生考试院0467-2665593鸡西市鸡冠区南山路园丁巷19号
鸡西市招生考试院(农垦高中考区)15846726828鸡西市农垦高中学校(密山裴德镇)
鸡东县招生考试院0467-5582756鸡东县中心大街388号(鸡东县教师进修学校五楼)
密山市招生考试院0467-5228766密山市光复路288号(密山市教育局三楼)
虎林市招生考试院0467-5823573虎林市爱民东街3号(虎林市教师进修学校二楼)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 , 规范我省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 , 除

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 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一)考生户籍属我省久居且考生出生前父或母户籍落户我 省(久居是指出生落户我省且户籍从未向外省迁移过 )。 2026 年9月1 日起 , 考生具有外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籍并在外省实际就 读 , 应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 如果考生不符合当地高考报名政策,须由当地省级招考机构出具 书面证明 , 回户籍所在地招考机构报名参加高考;

( 二 )考生父或母属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 认引进的优秀人才 ,本人户籍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

( 三 )市(地)及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 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该政策截止到2027年9月1 日 );

( 四 )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 员 ),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


 

 

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将户籍落户我 省的;

( 五 )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国 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本人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我 省的,父或母及本人户籍在我省1年以上(含1年,从高中毕业年 份9月1日往前推算) ,考生须具有我省1年学籍且高中阶段教育 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1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 , 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 六 )考生因家庭变故(指父母离异、 病故或意外死亡), 本人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父或母原户籍为我省),如因父母病 故或意外死亡,考生随法定监护人落户我省的,父或母或法定监 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我省1年以上(含1年 , 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 日往前推算) ,考生须具有我省1年学籍且高中阶段教育在我省 连续实际就读1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 , 父或母 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七)原户籍为外省的应届考生,考生父或母及本人落户我 省的(第二条中第二项、 第三项、 第四项、 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 的情况除外) ,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籍且高中阶 段教育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 所在学校必须一致);

( 八) 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 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籍且高中阶段教育在我省连续实


 

 

际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 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第三条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积极协助当地招考 机构审查考生学籍和户籍。

第四条 各级招考机构对申报国家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 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的户籍性质有异议的,应到考生户籍所在地 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第五条 考生有关户籍、 学籍由县(市、 区 )招考机构负责 审查。户籍审查以考生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为依据,学籍按照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规定审查相关材料。对考生学籍和户 籍有异议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应配合招考机构进行 核实。对于不符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 ,由我省协调户籍流出地稳 妥解决。

第六条 凡属于本规定第二条中第( 二 )至( 八)项情况的 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由各级招考机构单独进行登记,并将 办理落户或办理学籍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七条 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管理,严密户口迁移手续, 堵塞漏洞,坚决打击非法落户,严肃查处伪造户 口、身份证件等  违法行为。

第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 理 ,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 ,严禁空挂学籍 ,严禁人籍分离。

第九条 对持假户籍、 身份证件、 学历、 学籍档案以及其它


 

 

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 ,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已入学的 , 取消学籍。

第十条 教育、 公安等部门应密切配合 , 齐抓共管 , 综合整 治,加强对普通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监督管理 ,落实责任制 ,明 确到岗、 落实到人。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建立投诉 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对普通高考招生报名中违法违纪行为的 举报或检举,并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责任人员和学校负责人按 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进行全省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5年9月1日施行。 2023年9月1日下发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工作规定》 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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